招投标信息
招标公告
春晓热电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2-11-08 |
1. 招标条件: 春晓热电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春晓热电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春晓热电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春晓街道观海路5号厂区。 2.3招标范围:位于春晓街道观海路5号厂区的食堂、保洁、安保等相关后勤物业管理工作。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349200元人民币(含暂列金10000元,含6 %增值税)(不含税价为1272830.19 元)。 2.5服务期限:合同约定之日起贰年,合同一年一签。 2.6标段划分: 1 个。 2.7质量要求: / 。 2.8安全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 。 3.1.4 其他: / 。 3.2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至少1个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3.5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信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9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1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递送: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11 月24 日09 时30 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由投标人顺丰快递邮递至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7室)或亲自递送至集团公司(邮递的注意预留时间,保证开标前投标文件送达),并电话告知投标文件的送达情况,联系电话:0574-89299055。 注:在递送投标文件外,投标人须另外单独提交一份《关于同意疫情防控期间开标程序的承诺函》(详见附件),若未提供的投标人将视作自动放弃中标处理,专家对于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11月24 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发展大厦B座1704室)。 7. 投标保证金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 年11 月22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3)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③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8.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工业园观海路5号 联 系 人:董珮杰 电 话:0574-86095969、15057409023 招标代理人: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78号仑江大厦14F 联 系 人:李淑媛、张谭舒缨 电 话:0574-26896676、0574-26896673 电子邮件:www@gmail.com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74-89299055 |